永泰县教育局关于2022秋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情况通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我局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榕教财〔2022〕11号)文件,具体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福州市2022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表》精神,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执行情况,增强依法收费意识,维护国家价格政策的严肃性,切实减轻群众负担,2022年10月份开展教育收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增强意识,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教育收费检查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教育局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参与的教育收费执行情况检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了教育收费检查工作到位。
二、重点突出,方法明确
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走访了部分学生家长,了解学生近一年缴费的情况,随机抽取了5所学校进行重点检查。
在检查方法上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重点检查按三个步骤进行:一是部分访谈,二是核查账目,三是现场查看(公开、公示、宣传情况)。
三、收费检查,情况通报
(一)乱收费或提高收费标准方面。
被查的学校(园)在开学注册或代办费收取前均进行公开、在校外公示栏公示(含收费文件、项目、标准),未发现乱收费或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
(二)强制或变相服务收费方面。
自查自纠和抽查学校(园)未发现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向企业缴纳技能培训费、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以企业名义收取实习费、校企合作费、就业委托费、将生活服务性收费与学费、住宿费等捆绑收取等问题。
(三)其他违规行为方面。
1.义务教育阶段实施课后服务的47所,实行一事一结,未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资金等违规问题,未发现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费、赞助费。
2.职业学校没有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等,也没有举办校企合作办学过程收费。
3.辖区内中小学未发现有以家长名义摊派收取资料、试卷、取暖、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
3.辖区内幼儿园未发现有跨学期、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等名义收费行为。
我局继续加强对我县教育收费监督和定期检查,接收社会各界人士反映。通过收费检查、收费文件公开、收费公示、公开通报等方式,切实遏制教育乱收费问题。
永泰县教育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