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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永泰一中“十项便民服务措施”

作者:办公室 阅读数: 3341 发布时间:2013-10-14


为了加强学校文明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切实服务于家长和学生,特制定以下十项便民措施:
1、实施“校务公开制度”。学校将每周工作内容及重大及活动向全校师生公示,并将工作和活动的开展情况公诸于众,以明确工作目标;全校教职员工持证上岗,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2、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即第一个被家长和学生询问或求助的干部、教师必须认真听取意见并作出准确的答复,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宜,应热情地帮助联系相关人员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和怠慢。
3、实行“贫困生帮扶制度”。对学习贫困学生,学校安排专门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跟踪帮扶。
4、实行“导师助学制度”。对学习优秀学生,学校安排教师晚自修时成立“助学咨询台”,义务解答学生学习疑难。
5、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按“一证、一册、一据”的要求收费,杜绝乱收费、增加学生负担事件的发生。
6、自觉规范从教行为。认真执行《福建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的通知》。
7、实行“校长公开接待日”制度。学校按照县教育局统一布署举行校长公开接待日,征求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解决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
8、实行“教学开放周”制度。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教学开放周,在教学开放周中,学校邀请县内外学校教师及社会各界人士前来听课并提出教学意见。
9、实行“干部轮流值班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内,每天必须有一名以上行政干部在校24小时值班,负责处理偶发事件,并做好轮值记录。
10、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对上述措施和所涉及的工作实行动态化管理,明确工作职责、范围、要求和工作程序,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和事,学校将严肃处理。
 

永泰一中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