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一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量化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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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 发布时间:2019-12-08
一、指导思想
根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闽教基〔2016〕53号及《永泰一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草案)(试行)》精神,为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的个性,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结合学校日常管理,坚持内容全面、评价主体多元、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重要参考,特制订本细则。
二、考评方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量化考核基础分为100分;考核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部分内容,所占分值分别是30分、40分、10分、10分、10分。学生的综合素质每学年评价一次,总得分﹥85分为优秀,76-85分为良好,60-75分为合格,﹤60分为尚待改进。
三、评价内容及规定
1.思想品德(占分30分,基础分为70分,满分100分,多次加减)。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等日常行为规范情况,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和持续时间。
(1)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志愿服务、公益劳动 ,4个项目中每个学年2次以上得5分,一次得3分。
(2)个人获奖情况(含三好生、优干、科艺节、各学科、体育比赛等各类奖项): 省级+20分,市级+17分,区县级+15分,校级+13分。学年中取最高一项,不累加。
(3)日常表现:旷课-0.3分/节,迟到-0.1分/次,仪容仪表违纪-0.2分/次。
(4)违规违纪: 通报批评-3分,警告-5分,严重警告-8分,记过-10分,记大过-15分,留校察看-20分,劝退-30分。
(5)诚实守信:(没有欺骗他人的言行,勇于践行自己的诺言,负责任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考试守纪)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尚待改进+1分。
(6)是否有犯罪记录:公安部门提供材料,没有的均“否”,是的-50分。
2.学业水平(占分40分,多项求和)
(1)必修部分(占分30分,若该学年没有选修,则占40分)
语文(3-4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数学(3-4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英语(3-4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物理(2-3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化学(2-3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生物(2-3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政治(2-3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历史(2-3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地理(2-3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通用技术(2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信息技术(2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体育(3-4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音乐(2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2)选修部分(占分10分,满分50分,若该学年没有选修,则占0分)
①选修Ⅰ加15分 选修Ⅱ加15分
②竞赛 国际级、国家级加30分,省级+25分,市级+20分。
3.身心健康(占分10分,满分40分,多次加减)
(1)体育课表现: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尚待改进+4分。
(2)课间操表现: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尚待改进+4分。
(3)课外活动锻炼情况: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尚待改进+4分。
(4)体育比赛:国家级+10分,省级+9分,市级+8分,区县级+7分,校级+5分。
4.艺术素养(占分10分,满分30分,多次加减)
(1)兴趣特长:音乐+2分,美术+2分,舞蹈+2分,书法+2分,其他+2分。
(2)艺术活动:国家级+10分,省级+9分,市级+8分,区县级+7分,校级+6分。
(3)学生艺术团队:优秀(县级以上获前三等奖)+10分,合格+8分。
5.社会实践(占分10分,满分30分,多次加减)
(1)实践项目:军事训练、劳动生产、社会调查、勤工俭学(以上4个项目,1次/年+10分,之后每次+5分,满20分)
(2)科技创新:国家级+10分,省级+9分,市级+8分,区县级+7分,校级+6分。
(3)发明创造:发明+10分,实用新型+10分,外观设计+10分。
四、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9月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由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根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闽教基〔2016〕53号及《永泰一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草案)(试行)》精神,为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的个性,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结合学校日常管理,坚持内容全面、评价主体多元、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重要参考,特制订本细则。
二、考评方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量化考核基础分为100分;考核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部分内容,所占分值分别是30分、40分、10分、10分、10分。学生的综合素质每学年评价一次,总得分﹥85分为优秀,76-85分为良好,60-75分为合格,﹤60分为尚待改进。
三、评价内容及规定
1.思想品德(占分30分,基础分为70分,满分100分,多次加减)。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等日常行为规范情况,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和持续时间。
(1)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志愿服务、公益劳动 ,4个项目中每个学年2次以上得5分,一次得3分。
(2)个人获奖情况(含三好生、优干、科艺节、各学科、体育比赛等各类奖项): 省级+20分,市级+17分,区县级+15分,校级+13分。学年中取最高一项,不累加。
(3)日常表现:旷课-0.3分/节,迟到-0.1分/次,仪容仪表违纪-0.2分/次。
(4)违规违纪: 通报批评-3分,警告-5分,严重警告-8分,记过-10分,记大过-15分,留校察看-20分,劝退-30分。
(5)诚实守信:(没有欺骗他人的言行,勇于践行自己的诺言,负责任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考试守纪)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尚待改进+1分。
(6)是否有犯罪记录:公安部门提供材料,没有的均“否”,是的-50分。
2.学业水平(占分40分,多项求和)
(1)必修部分(占分30分,若该学年没有选修,则占40分)
语文(3-4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数学(3-4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英语(3-4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物理(2-3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化学(2-3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生物(2-3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政治(2-3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历史(2-3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地理(2-3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通用技术(2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信息技术(2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体育(3-4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音乐(2分,满分100分)两个学期总评取最高一次。
(2)选修部分(占分10分,满分50分,若该学年没有选修,则占0分)
①选修Ⅰ加15分 选修Ⅱ加15分
②竞赛 国际级、国家级加30分,省级+25分,市级+20分。
3.身心健康(占分10分,满分40分,多次加减)
(1)体育课表现: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尚待改进+4分。
(2)课间操表现: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尚待改进+4分。
(3)课外活动锻炼情况: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尚待改进+4分。
(4)体育比赛:国家级+10分,省级+9分,市级+8分,区县级+7分,校级+5分。
4.艺术素养(占分10分,满分30分,多次加减)
(1)兴趣特长:音乐+2分,美术+2分,舞蹈+2分,书法+2分,其他+2分。
(2)艺术活动:国家级+10分,省级+9分,市级+8分,区县级+7分,校级+6分。
(3)学生艺术团队:优秀(县级以上获前三等奖)+10分,合格+8分。
5.社会实践(占分10分,满分30分,多次加减)
(1)实践项目:军事训练、劳动生产、社会调查、勤工俭学(以上4个项目,1次/年+10分,之后每次+5分,满20分)
(2)科技创新:国家级+10分,省级+9分,市级+8分,区县级+7分,校级+6分。
(3)发明创造:发明+10分,实用新型+10分,外观设计+10分。
四、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9月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由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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