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一中教代会审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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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 发布时间:2019-03-26
教代会审议制度是教代会对学校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审议权、知情权、建议权、民主评议权,是法律赋予全体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
1.学校的办学规划、评选先进、职称评审、福利待遇等须经教代会审议。
2.校级领导及中层处室责任人的述职报告经学校教代会代表大会进行民主监督评议。
3.有关学校发展和建设的重大事宜,教代会代表参加讨论、审议和发表建议权。
4.凡是有关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的问题,须经过教代会代表票决通过。
5.教代会审议学校教职工福利待遇问题,要与学校行政商议后,由教代会审议通过。
1.学校的办学规划、评选先进、职称评审、福利待遇等须经教代会审议。
2.校级领导及中层处室责任人的述职报告经学校教代会代表大会进行民主监督评议。
3.有关学校发展和建设的重大事宜,教代会代表参加讨论、审议和发表建议权。
4.凡是有关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的问题,须经过教代会代表票决通过。
5.教代会审议学校教职工福利待遇问题,要与学校行政商议后,由教代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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