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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一中学生校内使用手机管理规定

作者: 阅读数: 4316 发布时间:2017-09-05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手机的使用已经普及,大多数的中学生都拥有了手机。学生配备手机,方便了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也便于学生查阅一些学习资料,但由于手机功能的多样化和学生的自控能力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秩序和学生生活秩序,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氛围,构建和谐的校园生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学生使用手机(含游戏机等)进行规范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携带规定
     学校倡导绿色环保生活理念,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同意并填写《永泰一中学生手机入校申请书》,在班主任处登记(其中住校生报生管老师留底)并报德育处备案;提倡学生在校不使用手机,鼓励创建无手机班;提倡学生进校关机,离校再开机。
二、手机使用管理八条规定
1、禁止学生在早晚自习、上课期间(含体育课、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等)、午休、晚上就寝时间以及学校正式集会场合开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微信、玩游戏、听手机音乐、看视频、看电子书籍校行政值日人员以及其他教职工和宿管人员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由学生签字登记,班主任及时与家长反馈,上报德育处并对违规学生视其态度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2、在规定关机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机,须向班主任或当堂科任教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开机,联络完毕立即关机。学生所携带的手机由个人自行保管,损坏、遗失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3住宿生在宿舍区熄灯前,在不影响他人情况下,可以在自己宿舍房间内使用手机;在使用手机期间,一旦有人提示影响休息,必须立刻停止使用。在集体休息时段不准使用手机(宿舍内:中午12:40---13:40;晚上11:00---次日6:00),因特殊情况,学生需与家长或他人联系的,须征得生管人员同意,在指定的地方使用。
4、学生在任何考试中,都禁止将手机带入考场,发现后立即收缴学生手机。若学生忘记带进教室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否则均视为考试作弊,该科考试成绩以零分处理并取消个人本学期评优资格;在考场使用手机的,还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5、给手机充电,手机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否则按违规使用手机对待。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学校提倡学生文明使用手机。禁止学生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禁止学生用手机传播不良信息,以侮辱、诽谤性语言谩骂老师或同学产生不良影响。若有上述现象,查实后收缴手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取消个人本学期评优资格;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取消其享受助学金资格。对于收缴手机时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因收缴而顶撞教师或拒绝交出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记大过或以上的纪律处分,并通知家长来校共同做好学生转化工作。
8、 学校行政值日领导、年段长、班主任、科任老师可采取上课时间抽查的方式,如发现学生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集会等)不关机或玩手机,按以上第1条处理。
、附则
1、学生违反本规定而受各类纪律处分的,计入本学期该班级的量化考核。
2本规定由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校行政会研究决定,九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3、本规定由德育处和保卫科负责解释。
 
永泰县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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