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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一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规定

作者: 阅读数: 4054 发布时间:2016-09-01

 

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良好途径,使广大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拓展综合素质。为了有效推动社会实践活动向长期化、项目化、阵地化发展,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特制定社会实践活动管理规定。
一、总则
社会实践活动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方针,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爱国、爱校,培养学生的跨世纪意识,把青年学生真正培养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德育处、教务处、团委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德育处负责。
三、组织形式
1.组建青年志愿者服务小分队,深入开展服务社会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此类活动主要集中在七月上旬至八月中旬的暑期进行。
2.军训及平时社会实践,包括学雷锋、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研学旅行等各种形式活动。
四、实践内容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特色,切实组织好社会实践活动,力求开展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社会实践活动。
五、组织实施
1.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具体的方案,学校拨专款用于此项活动的必要开支。
2.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做到早规划、早立项、早落实。有重点地选择地点和志愿者小分队,集中力量,多层次、多方面开展各项工作。
3.要充分认识宣传报道的作用,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社会实践活动的新闻线索。
六、总结交流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必须向德育处递交《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和调查报告,各班级组织总结交流,做好社会实践成绩评定工作。
七、表彰奖励
1.先进集体
要求填写《先进集体登记表》一份,附25003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名额按一定比例推荐。评选条件:
①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主题突出,成效明显,有一定影响力;
②与服务的乡村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有具体服务项目;
2.学生及教师先进个人
   要求填写《先进个人登记表》,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和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名额按一定比例推荐。
评选条件:
①参加者必须全程参加实践活动,目的明确,积极主动,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
②必须有调查报告;
③组织者必须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使活动安排周密。
3.校级优秀调查报告
名额按一定比例推荐。
评选条件:①主题明确   ②要有调查、有内容   ③要有自己的切身感受或成果
在年段推荐基础上,由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评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调查报告。
                             永泰一中德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