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系统 学历(学位)更改审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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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3 发布时间:2021-05-26
永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系统学历(学位)更改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申报和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批认定工作,根据《中共永泰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明干部在职学历、学位教育考前申报工作纪律的通知》(樟委组通〔2018〕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全县教职工学历、学位教育申报和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入学申报
(一)准确把握申报时间
教师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必须在报考前申报审批(原则上提前一个月)。各校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应对考前申报工作经常提醒、经常督促,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特别是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都能及时申报,严禁发生未批先考、考上再报、学成补报、用时才报等现象。
新教师在见习期间提出的报考申请,一般不予批准。
(二)及时提交申报材料
教师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申报审批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干部本人填写,经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的《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一式两份;
2.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前置学历(学位)为非全日制的还应提供该学历(学位)的更改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考院校当年的招生简章。
4.网络教育的还需要提供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该院校在我省设立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的备案函。
5.永泰县教职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审批登记表(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
二、规范学历更改
(一)报送时间
教师更改学历、学位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学校负责统一集中报送,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报送时间: 2020年11月19日-20日。
(二)报送材料
1.干部所在单位提出的要求更改该同志学历(学位)的书面报告。
2.干部本人提出的要求更改学历(学位)的书面申请。
3.干部本人填写,经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的《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一式三份;
4.入学前经县委组织部审批的《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要求更改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7.参加学习取得的现学历(学位)的学籍档案(有学籍档案材料袋密封的,本人不得私自拆封),主要包括:(1)报名表;(2)学籍登记卡;(3)成绩总表;(4)毕业生登记表;(5)毕业生鉴定表;(6)毕业论文评审表;(7)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或所在院校加盖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或录取名单;(8)网络教育的还需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招生的相关文件及加盖公章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招生情况备案表(录取花名册);(9)申请更改学位的还应提供学位申请表、学位论文(毕业设计)通过情况等材料;
8.网上查阅下载前置学历(学位)和现学历(学位)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国民教育学历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学位查询网址:http://www.cdgdc.edu.cn,)。
9. 永泰县教职工学历、学位更改审核一览表(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
(三)编外合同教师办理学历更改注意事项:
1.入职前已经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和本科学历的,可以同时更改,并请在本次完成。本次没有办理的,不予补办。
2.入职前已经参加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和本科学历进修,现已毕业的也可以申请更改。
3.提交的学历更改书面申请(个人和学校)中必须说明入职时间、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
报送材料要求同(二)
三、其他相关事项
各校应严格按学历更改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各项申报材料整理、报批准备。送审材料按花名册顺序整理,凡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严格按表格样本填报),一律不予审核。送审材料中属表格的一律不能复印。凡送审复印件和学历、学位电子认证网页打印件,经办人员应验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有效,否则不予学历更改认定。
附件:1.《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
2.《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
3.《永泰县教职工学历、学位更改审核一览表》
4.《永泰县教职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审批登记表》
5.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和干部学历、学
位更改申报材料清单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申报和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批认定工作,根据《中共永泰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明干部在职学历、学位教育考前申报工作纪律的通知》(樟委组通〔2018〕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全县教职工学历、学位教育申报和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入学申报
(一)准确把握申报时间
教师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必须在报考前申报审批(原则上提前一个月)。各校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应对考前申报工作经常提醒、经常督促,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特别是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都能及时申报,严禁发生未批先考、考上再报、学成补报、用时才报等现象。
新教师在见习期间提出的报考申请,一般不予批准。
(二)及时提交申报材料
教师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申报审批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干部本人填写,经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的《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一式两份;
2.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前置学历(学位)为非全日制的还应提供该学历(学位)的更改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考院校当年的招生简章。
4.网络教育的还需要提供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该院校在我省设立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的备案函。
5.永泰县教职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审批登记表(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
二、规范学历更改
(一)报送时间
教师更改学历、学位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学校负责统一集中报送,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报送时间: 2020年11月19日-20日。
(二)报送材料
1.干部所在单位提出的要求更改该同志学历(学位)的书面报告。
2.干部本人提出的要求更改学历(学位)的书面申请。
3.干部本人填写,经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的《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一式三份;
4.入学前经县委组织部审批的《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要求更改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7.参加学习取得的现学历(学位)的学籍档案(有学籍档案材料袋密封的,本人不得私自拆封),主要包括:(1)报名表;(2)学籍登记卡;(3)成绩总表;(4)毕业生登记表;(5)毕业生鉴定表;(6)毕业论文评审表;(7)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或所在院校加盖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或录取名单;(8)网络教育的还需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招生的相关文件及加盖公章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招生情况备案表(录取花名册);(9)申请更改学位的还应提供学位申请表、学位论文(毕业设计)通过情况等材料;
8.网上查阅下载前置学历(学位)和现学历(学位)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国民教育学历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学位查询网址:http://www.cdgdc.edu.cn,)。
9. 永泰县教职工学历、学位更改审核一览表(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
(三)编外合同教师办理学历更改注意事项:
1.入职前已经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和本科学历的,可以同时更改,并请在本次完成。本次没有办理的,不予补办。
2.入职前已经参加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和本科学历进修,现已毕业的也可以申请更改。
3.提交的学历更改书面申请(个人和学校)中必须说明入职时间、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
报送材料要求同(二)
三、其他相关事项
各校应严格按学历更改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各项申报材料整理、报批准备。送审材料按花名册顺序整理,凡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严格按表格样本填报),一律不予审核。送审材料中属表格的一律不能复印。凡送审复印件和学历、学位电子认证网页打印件,经办人员应验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有效,否则不予学历更改认定。
附件:1.《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
2.《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
3.《永泰县教职工学历、学位更改审核一览表》
4.《永泰县教职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审批登记表》
5.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和干部学历、学
位更改申报材料清单
永泰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11日
2020年11月11日
永泰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