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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泰一中(含云山)开展2012—2013年度市、县级 教师“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评选工作方案

作者:团委 阅读数: 4431 发布时间:2013-10-15

关于永泰一中(含云山)开展2012—2013年度

市、县级 教师“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评选工作方案

2012年以来,我校团支部和团干部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切实履行四项基本职能,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今年是建团91周年和“五四”运动94周年,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鼓舞和激励我校青年教师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积极投身于我校当前的各项工作中,结合我校实际,研究决定,拟在建团90周年之际表彰一批先进个人。现将有关申报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福州市优秀共青团团员(1名):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福州市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团榕委[2013]10号)文件要求,拟推荐条件如下:

评选对象为基层团干部;年龄28周岁以下的共青团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爱团的岗位,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创新、作风扎实、成绩显著;坚决执行团的上级机关决议,积极参与全团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从事团的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

二、   永泰县“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集体和个人推报工作的通知》团樟委〔2013〕14号)文件要求,拟推优条件如下:

1、优秀共青团干部(1名):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爱团的岗位,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创新、作风扎实、成绩显著;坚决执行团的上级机关决议,积极参与全团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从事团的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

    2、优秀共青团员(2名):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的28周岁以下共青团员。

3、新长征突击手(1名):

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改革开放,立足岗位,求真务实,努力工作,与时俱进,在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聪明才智,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高思想道德境界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青年。

4、优秀青年志愿者条件(2名):

年龄在40周岁以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踊跃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的我县注册青年志愿者,在本地、本系统有一定社会影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2年以上,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50个小时。

5、红旗团(总)支部(2个):

1)班子建设好。团支部能按照团章和团内有关规定,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改选支部委员会;团支部书记政治思想好,工作热情高,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威望。

2)制度落实好。“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健全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正常,发展团员能坚持标准,履行程序;团费收缴工作正常,并按比例及时上缴。

3)活动开展好。团支部能自觉地围绕本单位党的中心工作,经常性地开展思想教育、生产突击、文化娱乐和社会公益等活动;大多数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发挥作用受教育,支部工作有特色。

    (4)作用发挥好。团支部能坚持不懈地加强团员队伍建设,提高团员素质,团员能自觉地履行义务,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支部能通过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增强在青年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切实发挥党的助手和生力军作用。

以上人选均由团委、年段根据本学年青年教师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的表现推荐,经校党支部审核同意后确定人选。

   以上评选方案妥否,请批复。

 

                                   共青团永泰一中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