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少先队员评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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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 发布时间:2022-03-09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条件:
(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校规校纪,在合格团支部建设和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中表现突出,坚持以团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
(2)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成绩优良。
(3)尊敬教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文明礼貌,能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敢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4)组织纪律性强,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活动,按时缴交团费,坚持佩戴团徽,完成好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做好“两操一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成绩达标。
2.优秀团干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现任团支委以上干部,任职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一个学期。
(3)热心团的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开展好团的各项工作,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成绩显著。
3.优秀少先队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在各项活动中的表现突出,有创新思想。
(2)学习态度端正,上进心强,成绩优良。组织纪律性强,积极参加大队、中队各项活动。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做好“两操一活动”,体育成绩达标。
二、评选办法: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由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推荐提名;征求班主任、年段长意见后填表,报校团委审批。
2.优秀队员,由大队干部和各中队长推荐提名,征求班主任、年段长意见后填表,报少先队总辅导员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