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一中校务公开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和载体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素质教育提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特修订校务公开制度如下:
一、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责任人为校长。学校要不断完善校务公开组织机构,建立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并明确各组的职责。
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校务公开工作,力求做到校务公开工作有布署、有落实、有总结、有反馈。
三、校务公开工作小组要在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有序地开展工作。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监督小组要定期召开阶段工作小结会议,及时查找、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与报告。
四、各处室负责人即该部门校务公开工作责任人。各处室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校务公开工作,平时应虚心听取和收集群众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自查,组织整改并及时报告校长。
五、校务公开工作程序:
1、各处室校务公开工作经办人填写好校务公开审批表(表格定期到办公室领取),将须上墙公布的项目材料上报分管副校长、校长逐级审批后在对内或对外校务公开栏予以公布。
2、各处室校务公开工作经办人应及时将所公布的项目材料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发送到办公室电子邮箱,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将有关材料在学校网站校务公开专栏予以公示。
3.各部门公开的材料按规定时间公示后由办公室统一收回并以年度为单位编号归档备查。
六、校务公开项目:
1.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对外公开栏)
(1)收费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社会捐赠的款物等。各项收费要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招生事务公开。包括招生计划、生源和政策,享受照顾录取的政策规定和学生名单,录取的分数段,保送生的推荐条件、程序、名单等。
(3)学生管理制度、办法公开。包括学生奖励办法及贫困生困难补助、学生转学、休学、以及评优评先、奖惩等。
2.向教职工公开的事项(对内公开栏)
(1)财务管理公开。包括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正常收费,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社会捐赠,投资收益,房屋租赁和劳务费收入;财政支出,专项资金补助,教学、科研经费,奖学、奖教基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2)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行招投标。对工程项目的审批过程,资金来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工程总造价预算,以及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算等实行公开。
(3)大宗物资采购公开。大宗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等须有三人以上一同前往购买。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应按规定执行。
(4)教职工奖惩公开。包括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和结果;对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5)干部人事工作公开。包括机构改革方案;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辞退、返聘、晋级晋职、工作调动;职称评审办法、职数、职称评委组成人选、申报者实绩、确定推荐人选等。
(6)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包括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福利分配方案;住房调整、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教职工家属、子女招聘录用情况;计划生育管理情况等。
(7)廉政建设工作公开。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学校要不断创新校务公开的形式、内容和方法,促进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和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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