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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手机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作者: 阅读数: 1881 发布时间:2021-05-17

为了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加强学校育人管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手机,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学习生活氛围,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展现一中学生求真求实、向善向美的精神风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规定》以及市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永泰一中关于手机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一、手机使用管理的目的

加强学生手机使用管理主要是为了规避以下可能引发的问题:

1.引发学生间的互相攀比心理;

2.导致偷盗、抢夺和潜在的欺负行为;

3.影响学习,比如分散注意力、干扰课堂、考试舞弊等;

4.垃圾短信、不良图片、照片或视频及上网不安全因素等对学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5.影响家庭教育,比如家长通过手机与孩子谈话而忽略面对面的交流和关心;

6.从微波辐射安全角度来看,学生经常使用手机可能有害身体健康。

二、手机使用管理的具体规定

1.教育部的《通知》要求:中小学生不得带手机入校。

2.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含电话手表)进学校,创建无手机校园。

3.寄宿学生因生活方便需带手机进入学校,家长只提供一部非智能手机(如:老人机、电话手表),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携带智能手机到校,所携带的非智能手机要经生管老师查验、登记,用于跟家长之间的联系;

(2)上课期间(含早、晚自修、周末),手机必须关机后放在宿舍,不得带入教学区;

(3)休息时间,尽量不接打电话,以免影响其他同学休息,通话时间尽量缩短;

(4)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手机带入考场;

(5)若因充电或其他行为造成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手机所有人承担;

(6)建议为手机设置密码,学生要对手机涉及的隐私负责,学校对手机中的信息资料的损坏或丢失不负责任。

4.每个班级只能保留一部手机用于和班主任及家长之间的必要联系。

经班主任指定携带手机进校的学生,必须报备年段,遵守以下规定:

(1)在课堂上手机必须处于关机状态;

(2)非特殊情况需要,在校期间不得使用手机,如通话、发短信等;

(3)不得在教室或教师办公室充电;

(4)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考试期间手机可交由监考老师暂为保管。

5.家长如需联系学生,可以通过班主任、生管老师或门卫等途径传递信息;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学生可以通过门卫、宿舍楼免费固定电话,也使用科任教师、班主任、年段长或班级指定的电话联系父母。

6.因教育教学其他活动需要(如:研学、社会实践等活动),学校会通知允许学生携带手机,活动结束后,学生不得再携带手机进校。

三、对手机使用违规行为的处罚

1.在校园内不按规定携带或使用手机的,一经发现,第一次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并扣班级量化分数,手机由学校代管至学期结束后发还。在此期间,手机如遗失,学校不负责任。

2.在校园内不按规定携带或使用手机的,被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或者第二次及以上不按规定携带(含使用)手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被收缴的手机至学年结束发还;并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及住宿资格,处分结果载入学生发展档案。

3.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舞弊论处,该科成绩零分处理,学校会做出相应的处分处理,并扣班级量化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