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一中毒品预防教育宣传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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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2 发布时间:2018-10-24
一、毒品介绍
(一)毒品的法律定义
我国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毒品的分类
按照流行时间来划分,我们通常将毒品分为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第三代毒品)。
常见的传统毒品有: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杜冷丁等。
常见的合成毒品有:甲基苯丙胺(冰毒)、摇头丸、麻古、三唑仑、安眠酮、氟硝西泮等。
常见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有:氯胺酮、恰特草(俗称阿拉伯茶)、合成大麻素、卡西酮等九大类。目前,世界范围内发现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超过800种,我国先后管制了170种。现在,新精神活性物质还在不断推陈出新,变换花样,成为新的威胁。
——常见的传统毒品,相信你基本都知道!
鸦片。俗称“大烟”,从罂粟果实中提取,风干后的鸦片呈深棕色的膏状物。稀释后表现为深睡,唤醒后意识不清,并伴有恶心现象,严重的表现为脉搏变慢,昏睡不醒,体温下降,反射消失,呼吸变慢,最终因呼吸中枢麻痹死亡。
海洛因。俗称“白粉”“白面”,外观呈灰白色粉末状,在19至20世纪被世界各国列为“头号毒品”,成瘾性是鸦片的4至10倍。吸食将致严重心血管、神经、免疫、生殖、内分泌等系统疾病,80%以上吸食人员患有中度以上抑郁症。静脉注射海洛因更是艾滋病感染的主要途径之一。海洛因的致死量为0.12克至0.15克。
吗啡。从鸦片中提取所得产物,外观无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具有极强耐受性和成瘾性,属于国家严管药物。吗啡有极强的麻醉、镇痛作用,医学上主要制成注射液使用。长期滥用吗啡可导致精神不振、消沉、思维和记忆力衰退,并可引起精神失常、肝炎等,严重的会导致呼吸衰竭而死亡。
可卡因。无色或白色薄片晶体或粉末。吸食后会引起紧张、兴奋、极度激动不安、敏感度加强、情绪波动、无法入睡、性无能、反射作用加强、食欲减退、精神紊乱、筋疲力尽。大剂量服用可卡因则会抑制心肌而引起心力衰竭,并严重抑制脑部的呼吸中枢,导致精神错乱、呼吸浅急及不规律、抽搐、惊厥和失去知觉,进而引致死亡。
大麻。俗称“迷幻烟”,源于大麻科属植物,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麻醉作用。吸食后会出现严重的健康问题,如支气管炎、肺气肿和支气管哮喘,同时引起脑退行性变化的脑疾病、严重的行为损伤、免疫系统抑制和神经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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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毒。俗称“冰”,外观呈透明块状结晶体,未研磨前像冰糖。吸食后会产生强烈的生理兴奋,极易导致精神病,表现出妄想、好斗、自杀或杀人倾向等,严重损害心脏、肝脏、免疫、神经系统,吸食过量可导致急性中毒甚至死亡。具有依赖性特强,目前已成为国内泛滥最严重的毒品之一。
摇头丸。俗称“迷魂药”“迷幻药”,外观为形状多样,五颜六色的小药片、胶囊或糖果。具有较强依赖性,吸食后表现出超乎寻常地活跃,整夜狂舞、不知疲劳,常常伴有幻觉导致行为失控,引发集体淫乱、自残与攻击性行为,并诱发精神分裂症及急性心、肝、肾、脑疾病。接近半数的滥用者有恐慌和妄想症。
麻古。也称麻果(泰语的音译),主要成分是甲基苯丙胺(冰毒)和咖啡因。外观与摇头丸相似,具有很强的成瘾性。吸食后危害和冰毒、摇头丸相似。
“开心水”。是一种无味、透明、液态的毒品,一般含有冰毒、氯胺酮、苯丙胺、MDMA等毒品成分中的一种或者几种。吸食后多话、头痛、错乱、高烧、血压上升、盗汗、瞳孔放大、食欲丧失等。如果大剂量使用会引起人精神错乱及思想障碍,有人会出现类似于妄想性精神分裂症的情况,变得多疑并出现种种幻听。
“神仙水”。稀释后会心搏徐缓,有可能发生痉挛性肌肉收缩、神志不清、谵妄、抽搐、昏迷、肝衰竭、呼吸抑制、呼吸暂停、低血压和吸入性肺炎;中毒者还可能因呕吐使呼吸道梗阻而窒息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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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胺酮。俗称“K粉”,外观呈白色结晶粉末。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吸食易致神经、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出现幻觉、行动障碍和精神分裂症状(想杀人、自残、自杀等),极易导致精神病和死亡,同时带来暴力犯罪、聚众淫乱、艾滋病感染传播等一系列问题。
合成大麻素类。合成大麻是一系列具有类似天然大麻素作用的人工合成物质。能产生比天然大麻更为强烈的快感,该类制品多以香料、花瓣、烟草、电子烟油等形态出现,代表制品包括“小树枝”“香料”“香草烟”等,目前已成为新精神活性物质中涵盖物质种类最多、滥用也最为严重的家族。吸食后导致心血管系统疾病以及精神错乱,同时也存在致癌的风险。
卡西酮类。一般是粉末和片剂能导致兴奋并致幻,伴有心动过速、血压升高等反应,容易造成严重的大脑损伤,目前滥用此类药物导致精神错乱、自残及暴力攻击他人的案例已有很多报道。多以“浴盐”“植物肥料”“除草剂”“研究性化学品”等名称伪装出售。
芬太尼类。属人工合成的强效麻醉性镇痛药,副作用是瘙痒、恶心、呼吸抑制。药效较强,极少量摄入即可对人体造成伤害乃至危及生命,美国已出现上万起滥用芬太尼类物质致死案例。
苯乙胺类。该类物质具有兴奋能力强、持续时间长的特点,一次大量使用会导致心动过速、血压上升、肝肾功能衰竭等急性中毒症状,甚至可以引发抽搐、脑中风致死。长期滥用则会导致多巴胺能神经元发生退行性病变,使滥用者精神错乱,出现妄想和抑郁等症状。长期滥用该类物质导致精神错乱的案例也已有出现。典型代表:厦门曾查获该类毒品LSD(俗称“邮票”)。
哌嗪类。兴奋和致幻作用比较温和,持续时间更长。滥用方式:常以聚会药物出售,多是片剂和粉末,主要通过口服吸食。我国在片剂毒品中有检出过哌嗪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其外形和标识与摇头丸十分类似,据称吸食后的感觉也与其接近。
色胺类。能使人体产生强烈幻觉,以胶囊、片剂、粉末、液体等多种形式出售,以口服、鼻吸、抽食、注射等多种方式吸食。
植物类:植物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主要包括恰特草(Khat)、卡痛叶(Kratom)、鼠尾草(Salvia divinorum)
——恰特草 原产于非洲及阿拉伯半岛,主要活性成分为卡西酮,具有兴奋和轻微致幻作用。由于卡西酮的降解,恰特草一般以新鲜的植物出售,但也有卖干叶子的,和酒精提取物的。吸食方式一般是咀嚼恰特草的叶子和嫩芽,也有沏茶的。
——卡痛叶 原产于东南亚,主要活性成分为帽柱木碱和7-羟基帽柱木碱,具有类似吗啡的麻醉作用。卡痛叶的新鲜叶子一般是咀嚼,干燥叶子的粉末一般是口服或煮茶。
——鼠尾草 原产于墨西哥,主要活性成分为二萜类物质,具有强烈致幻作用。鼠尾草一般以以种子或叶子出售,但也有卖液体提取物的。鼠尾草的新鲜叶子一般是咀嚼,或是捣碎冲泡饮用,干叶子以抽烟的方式吸食。
上述各类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的社会危害性十分严重。尽管此类物质出现时间较短,成瘾性和长期生理损害有待深入研究,但其社会危害已日益显现。由于该类物质具有强烈的兴奋和致幻作用,吸食后会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等反应,由此诱发的恶性暴力案件犯罪屡有发生。例如,2012年美国迈阿密州“啃脸”事件即一吸食卡西酮类物质人员所为。日本研究发现,滥用该类物质导致的暴力犯罪案件是管制毒品的7倍。
——新奇诱人包装的“伪装”毒品,这些常见的你必须要警惕!
毒品的外观并不会一成不变,它常常被伪装成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零食、饮料,带有很强的迷惑性。有了这些漂亮的“包装”,青少年往往会放松警惕,不小心误食毒品。
最近几年,公安机关查获的毒品中,有的被伪装成了“奶茶”、“咖啡”、“橙汁”、“可口可乐”、“跳跳糖”。这些被包装成“奶茶”、“咖啡”、“橙汁”、“跳跳糖”的毒品真实成分是冰毒、K粉、摇头丸等,有的甚至混合了几种毒品。服用伪装的这些饮料和零食,实际就是在使用冰毒、K粉、摇头丸。大麻也常被伪装成“曲奇饼干”、“巧克力”等,在曲奇饼干和巧克力里掺杂了毒品大麻,普通的饼干和巧克力立刻变得不再普通了。世界上最强的迷幻药麦角酸二乙胺(LSD)常常以“邮票”或糖果的外观出现,彩色的图案让人很难把它与毒品联想起来。当毒品换了身马甲出现在生活中时,我们需要提高警惕,认出它的真面目。
二、毒品危害
(一)吸毒损害身心健康
一旦沾染毒品,人生道路将彻底改变,并开始加速死亡——吸毒成瘾严重者寿命一般不超过五十岁。
吸毒会严重损伤消化、呼吸、心血管、免疫、神经系统,并导致多种并发症,吸毒过量更能直接致死。全球每年约有100万人因为吸毒丧失劳动能力、20万人吸毒致死。可谓“敲开毒品的门,挖好自己的坟”。
目前,社会上存在着吸食合成毒品不会成瘾、没有危害的认识误区。事实上,吸食合成毒品对大脑和神经系统的危害是不可逆的。82%的合成毒品滥用者,即使戒断8至12年,仍有一些精神病症状,乃至精神分裂,一遇刺激便会发作。据不完全统计,我省收治的精神患者中75%以上曾经滥用冰毒、“K粉”。
案例 1
2016年3月16日,宁德一女子吸毒后不久出现呼吸困难、全身抽筋、牙关紧咬,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该女子有10年吸毒史,因吸毒患有脓毒血症、多器官功能衰竭、皮肤多发性溃疡等疾病。
案例 2
2014年5月14日,漳州一男子因吸毒过量死于某公厕,死亡时左手甚至还肘夹着一根注射毒品用的针筒。
案例3
2014年4月5日,厦门一名男子在家吸食毒品后午休,起床后突然晕倒在家门口,口吐白沫并不断抽搐,抢救无效死亡。据调查,该男子系因吸毒过量致死,其生前即因吸毒患有败血症。
案例4
2014年4月5日,厦门一名男子午休起床后在家门口突然晕倒,口吐白沫并不断抽搐,经抢救无效死亡。据调查,该男子因吸毒患有败血症,当日吸毒过量导致死亡。
“点燃锡纸吮吸海洛因时,实在是用自己的身体熬油点灯。” “如果你吸毒,警察可能永远也抓不到你,但你的身体逃不过化学和生物定律的惩罚。”
(二)吸毒毁灭下一代
吸毒还会影响腹中胎儿正常发育,形成“胎儿吸毒”,并造成发育迟缓、早产或畸形,出生后2天内开始出现戒断症状,持续数周或更长,死亡率较高。
案例 1
刘女士,22岁便染上毒瘾,妊娠期也未间断吸食诲洛因,宝宝出生时虽经抢救幸免夭折,但整天不睡觉,哭闹不休,呵欠连天,阵阵呕吐,持续发热,肢体震颤,第六天终因海洛因戒断综合症治疗无效死亡。
(三)吸毒祸及家庭
“烟枪一杆,打得和睦家庭家破人亡;锡纸一张,烧得万贯家财灰飞烟灭”。
一人吸毒,全家从此无宁日,充斥贫穷与矛盾,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往往是吸毒者家庭的悲惨结局。
毒品毁灭了无数幸福美满的家庭,成为严重影响国家安定和社会和谐的重大隐患。
案例 1
吴某曾是三明某县十大企业家之一,事业蓬勃发展的时候,在朋友的诱骗下沾染上毒品,从“摇头丸”到“K粉”再到“溜冰”,很快就控制不住自己,为了吸毒,变卖大货车、企业、房子,最终妻离子散……。
案例 2
2012年4月23日,福清市陈某兴吸食冰毒后产生“自己家被警察包围”的幻觉,竟持刀挟持仅11个月大的亲生儿子当作人质,站在三楼阳台上,与虚幻中的“警察”对峙……
案例 3
2011年3月,三明男青年小蔡吸食冰毒后产生幻觉,恍惚“看见”妻子与“情人”在自家天花板上“偷情”,不由怒火中烧,脱下上衣外套点火烧屋,不仅自己家财尽失,还险些殃及周边民居和历史古迹。
案例 4
2017年除夕夜,厦门林某家的年夜饭是一家五口沉浸在毒品的幻境中,林某妻子当场暴毙。林某是当地有名的“土豪哥”,林某妻子染上毒瘾后,林某帮妻子戒毒未成反而染上毒品,从此夫妻俩无心做生意每天躲在家里吸毒。三个孩子产生好奇心,有样学样染上了毒瘾。
案例 9
张某曾当过兵、吃过苦,从一贫如洗到身家千万,在厦门买房买车,与爱人有了3岁的小孩。生活水平提高后,张远在朋友引诱下吸食冰毒,很快败光百万积蓄,甚至变卖房子、车子,欠下巨额债务,最终妻离子散。
(四)吸毒危害社会
吸毒与犯罪似一对孪生兄弟,吸毒极易诱发违法犯罪。吸毒成瘾者为获取毒资,往往置道德、法律于不顾,行骗、偷窃、抢劫、卖淫、甚至行凶杀人或参与贩毒,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资料显示,大多数男性吸毒人员有过违法犯罪记录,大多数女性吸毒者曾经从事卖淫活动。合成毒品滥用者在吸毒后产生幻觉,出现极度兴奋、抑郁等精神病症状,导致行为失控而违法犯罪。
案例 1
2014年5月27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吸毒产生幻觉,怀疑有人要砍他,于是先后拿出两把尖刀,沿路见人就砍,最终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
案例 2
2014年6月17日,漳州李某滨吸毒致幻怀疑妻子出轨,持刀到岳父家将妻女挟持,甚至扬言要引爆液化气罐。
案例 3
2014年8月13日,宁德一男子吸毒致幻砍伤自己母亲后,放火烧房致两人死亡。
案例 4
2014年9月23日,长期在海南种植芒果的犯罪嫌疑人阿情,在古田县因办事不顺,吸毒后致幻持刀杀人,造成一对老夫妇当场死亡、另一人重伤抢救无效身亡。
案例 5
2015年2月,龙岩7名男子骑着助力车追赶抢劫2辆助力车,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作案动机竟是为了筹资吸毒和上网,7人中最大的27岁,最小的仅13岁。
案例 6
2017年4月26日,陈某吸食冰毒后到福州大利嘉城维修手机时,因幻觉、情绪烦躁,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捅伤路人张某。
科学研究表明,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慢21%,同时,吸毒后精神亢奋、判断力低下,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性大大超过“酒驾”。
案例 7
2013年11月29日,福州闽侯青口一男子在自家吸毒后数日不眠不休,12月2日驾车外出时仍神志混乱,一路连撞6名路人。
案例 8
2014年1月4日,平潭林某某吸毒后驾车往福州期间,产生遭人追杀的幻觉,在市区道路上高速逆行,驾车闯关冲撞19辆机动车。
案例 9
2014年9月12日,泉州台商投资区骆某在家吸食冰毒驾车连撞两车后又撞上行人,造成一死六伤的严重交通事故。
案例 10
2016年2月19日,漳州黄某武吸毒后开车带朋友兜风,精神恍惚正面撞上停在路边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其朋友当场丧命。
案例 11
2016年10月14日,厦门同安一男子吸毒后驾车在闹市131公里时速高速驾车,在撞上道路西侧花坛后又撞翻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
案例 12
2015年3月19日,在福州市仓山区,25岁的石某吸食K粉后驾车上路,因精神恍惚,撞飞一位骑车过街的七旬老人。
案例 13
2015年6月5日,泉州陈某与朋友吸食冰毒后,精神恍惚,无证毒驾套牌车撞上一辆三轮摩托车,致一女子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 14
2015年6月17日,福州岳峰路上一辆黑色现代轿车突然“失控”,连撞数车后驶往福新路方向,迎面撞上一辆银色轿车后最终停下,驾车男子竟手持菜刀与现场警方对峙,大喊“自杀”并向车外抛撒钞票。最后,该男子因吸毒过量猝死。
案例 15
2017年4月21日,宁德郑某某吸毒后精神恍惚,驾车追尾前方魏某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后逃离事故现场,最终造成魏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吸毒者为了维持吸毒往往不惜铤而走险,以贩养吸,多数吸毒者会从事零星贩毒。
(五)毒品滥用还将引发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
注射方式吸毒普遍存在的针头针管交叉混用现象极易传播艾滋病以及乙肝、丙肝等传染病。同时,吸毒伴生的卖淫、性淫乱等行为也极易造成感染艾滋病、性病。
(六)毒品消耗吞噬巨额社会财富
据统计,近年来,我省每年因吸毒至少耗费社会财富约540亿元人民币。政府每年都要耗费大量人力和物力用于打击毒品犯罪,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帮助吸毒人员戒毒。
三、林则徐虎门硝烟历史
■虎门硝烟——中华民族禁毒史的恢弘篇章
中国民众普遍对毒品(鸦片)缺乏科学的认识,加上英国以福寿膏为名掩盖鸦片危害、蒙蔽中国百姓,至1838年,全国烟馆林立,超200万国民鸦片上瘾,1.5亿两白银外流,相当于清政府3年财政总收入,最终引发政治、经济、社会问题。1839年6月3日至25日,林则徐在虎门海滩公开销毁鸦片2万多箱共237万多斤。虎门销烟的巨大胜利,严重揭穿了外国殖民者的险恶用心,摧毁了其恶毒的鸦片侵略工事,挫败了洋人的殖民侵略,鼓舞了中国人民的志气,成为人类禁烟史上最值得称颂的大手笔事件,为保护人类的健康作出了巨大贡献,至今仍为全世界人民所赞颂。
四、本地毒情现状和形式
在全球毒情形势发展蔓延的大背景下,我省面临的毒品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禁毒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截至6月底,全省累计登记在册吸毒人员超过13万名,按国际通用的吸毒人员显性与隐性比例“1:5”计算,我省实际吸毒人数超过78万,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2%。青少年是毒品问题渗透蔓延的主要群体,占比超过62%。
——毒品次生危害凸显,吸毒问题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每年全省吸毒人员实施的“两抢一盗”案件近万起、“毒驾”超千起。
——毒品违法犯罪活跃,互联网的普及应用让毒品违法犯罪隐蔽性增强,发现、打击难度加大。
五、涉毒诱因介绍
根据调查,导致吸毒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好奇心驱使
在调查报告中占第一位的原因就是“体会感觉”、“抽着玩玩”、“试一试”、“尝新鲜”。这种“试一试”的念头往往是走上吸毒不归路的开端。
■寻找刺激
吸毒时髦、气派、富有,特别是一些先富起来的个体老板,认为该享受的全体验过了,抽一口,不枉来一世。可这一抽上,富有很快变成贫穷,百万富翁沦为乞丐多不胜数。
■逆反心理
有人为吸毒者作戒毒榜样,导致吸毒后戒不了;有的被激将而吸毒,特别是个性极强的人往往被自信心所蒙蔽。
■被欺骗、引诱
不少吸毒者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欺骗吸毒,几次后找到了欣快感而无法自拔。不少毒贩为扩大毒网,经常利用青年学生的无知多方引诱。
■环境影响
多见于家庭亲友,所谓近墨者黑。
■负面生活事件影响
对于感情脆弱、意志薄弱的人更容易发生。夫妻感情不和、失恋、父母离异、事业受挫、经营破产、失业待业等引起的苦闷、情绪低落,以毒麻醉,解脱苦恼。
■医源性成瘾
由于国家对于麻醉品控制较多,现在医源性阿片类药物成瘾已不多见。但每天吃含有可待因的处方药过量得需警惕:如每天喝“联邦”“新泰洛其”止咳露等复方口服溶液超过2瓶。
六、防毒、拒毒技巧
■“防毒五招”:
一、坚定型。直接拒绝,说不!
二、婉转型。委婉地拒绝:“不好意思,我对这个不感兴趣,不想尝试”。
三、回避型。寻找借口当即离开现场:“我有急事,必须要走了……”。
四、友善型。态度诚恳地拒绝:“如果你当我是朋友,就不要给我”。
五、智慧型。机智地避开:“现在查的很严,说不定便衣警察就在盯着……”。
■拒毒十招:
一、谨慎交友、远离吸毒环境。
二、面对同伴引诱、强迫吸毒的压力,坚决说“NO!”。
三、拒绝来历不明的食物、饮料、烟卷。
四、远离治安复杂场所。
五、绝不听信毒品可以减肥、治病的谎言。
六、遇事冷静,心境坦然,切不可被人激将而吸毒。
七、不效仿所谓“明星”、“大款”的吸毒行为;盲目赶时髦,幼稚又糊涂。
八、不受“吸毒是高级享受”的引诱。吸毒一口,受害一生。
九、明辨是非,不“义气”用事,冒险试毒。
十、保持健康心态,不用毒品解除愁闷,舒缓压力。
七、涉毒违法犯罪的惩处
■初次吸毒依法处治安拘留和罚款;吸毒成瘾者被责令接受社区戒毒,期限3年;吸毒成瘾严重者,被决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期限2年。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后,可以责令接受不超过3年的社区康复。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毒品的,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种植、买卖、运输、携带、持有、使用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制毒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贩卖、运输、走私、制造毒品的,情节严重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禁毒宣誓誓词
我是中华民族的儿女,不忘耻辱,坚决与毒魔作斗争,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保证不吸毒、不贩毒、不制毒、不种毒,积极检举吸贩毒行为,自觉抵御毒品的侵蚀,积极投身于禁毒斗争行列,我将履行禁毒誓言,为国家禁毒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永泰一中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小组(宣)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