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一中“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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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8 发布时间:2017-05-08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工作,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永泰一中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办法。
一、制定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办法的目的
制定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办法,目的在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推动学校发展、服务关爱师生、带头凝聚人心和促进校园和谐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引导党员争当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模范,不断优化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努力办好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的教育。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把握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适应新课改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刻苦钻研,提高素质,提升党性。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模式和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3.带头服务学生。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因材施教,做他们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4.带头遵纪守法。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权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坚守高尚情操,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5.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杜绝有违师德师风的事件,提高良好的道德修养。
6.推荐和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须是正式党员,一般具有3年以上党龄。
三、评选的原则及程序
1.评选原则: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开展推优评先工作。同时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现任班主任、毕业班任课老师倾斜。
2.评选程序及办法:
(1)充分发扬民主,各党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出本小组候选人1人。
(2)党支部对党小组推荐出的候选人的德、能、勤、绩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最终确定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四、评选监督
将评选活动置于全校师生的监督之下,在校园内及时进行公示。在评选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和师德师风等不良行为,经查实后一票否决。
中共永泰一中支部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