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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

作者: 阅读数: 83664 发布时间:2014-03-20

  江泽民:《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2002年1月25日),《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20页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
  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37页
  
  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72页
胡锦涛重要论述
  牢记党的宗旨,坚持艰苦奋斗,这两者之间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只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保持艰苦奋斗的革命意志和革命品格;只有坚持艰苦奋斗,才能更好地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艰苦奋斗,根本目的就是要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努力,不断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胡锦涛:《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2002年12月6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83-84页
  
  必须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深深扎根在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中,全面落实在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动上。关键是要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权为民所用,就必须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绝不以权谋私。做到情为民所系,就必须坚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绝不脱离群众。利为民所谋,就必须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立志为人民做实事、做好事,绝不与民争利。
  胡锦涛:《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十六大精神研讨班结业时的讲话》(2003年2月18日)
  
  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
  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2003年7月1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69页
  
  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努力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团结带领群众不断前进。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基层、深人群众,特别是要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同那里的干部和群众一道,努力排忧解难,化解矛盾,打开工作局面。
  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2003年7月1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71-372页
  
  实现群众的愿望,满足群众的需要,维护群众的利益,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发展的过程。我们要细心体察群众愿望和利益要求的变化,使我们的政策措施更全面、更准确地反映群众利益,使我们的工作更好地、更有力地体现群众的利益。
胡锦涛:《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3年7月28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404-405页

  为民,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当好人民公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  26/40   首页 上一页 24 25 26 27 28 29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