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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永泰县进一步加强中学教育教学管理若干意见(试行)

作者: 阅读数: 3416 发布时间:2017-03-18

 

 

 

 

 

 

 

 

 

 

 


 

樟委教工委〔20174

 

 


 

中共永泰县委教育工委 永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永泰县进一步

加强中学教育教学管理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中学:

  现将《永泰县进一步加强中学教育教学管理若干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永泰县委教育工委   永泰县教育局

 

 2017年3月9

 

 

 

 

永泰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0印发


永泰县进一步加强中学教育教学管理若干意见(试行)

 

为引导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发展,始终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强化质量意识,创新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学教育教学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班子成员管理

1.校级干部没有按照规定任课的,学校及当事人应写出书面情况说明;课时不足的,应按规定补足工作量,并落实到位。否则,一经查实,将问责校长及当事人。

2.严格执行班子成员电子签到、签退制度。校长和书记必须确保每天至少一人以上全天候在校,值日值班的带班校级领导必须住校。违反规定学校隐瞒不报的,将问责校长。

3.校长、书记同为教学质量的责任人,平时应经常性深入课堂听课、督课,每学期末应将听课记录(含作为补足工作量的听课记录)上交局中教科检查。质量低下的学校,书记、分管教学的校级领导及相关处室干部也同时问责。

4.校长、书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与县级以上的评先实行县单列管理和推荐。

二、教学质量管理

(一)评价内容

1.学校管理情况

教育局将对照《永泰县2017年初中教育教学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考评方案》、《永泰县2017年高中教育教学过程管理与质量目标要求》和《永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毕业班教学研究与指导工作通知》要求,主要围绕学校制度建设、课程管理、教学管理等方面对学校及班子进行考评。

2.教师履职情况

学校必须对照《福建省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若干意见(试行)》(闽教基〔200326号)和中共永泰县委教育工委、永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意见》要求,主要围绕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出勤情况以及相关教学活动(包括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考试、辅导、听课等)进行考评。专任教师也全面实行电子考勤,每天签到(退)不少于两次(每天上午8:00前必须签到,下午4:00后才能签退)

3.教学质量情况

学校必须对照《永泰县2017年初中教育教学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考评方案》、《永泰县2017年高中教育教学过程管理与质量目标要求》内容,考评任课教师会考、中考、高考以及每学期半期考或期末考市县统一组织网络阅卷年级的学科成绩。

(二)主要措施

1.建立教学信息采集与报送制度

每学年秋季开学初,各校应如实向局中教科报送本学年各年级各学科任课教师安排表。中考结束或每学期半期考或期末考结束,凡市县有统一组织网络阅卷的年级(含中考、会考),各校应如实向局中教科报送当次考试各任课教师任教班级学科成绩综合考评情况(含应考人数、高分人数、优秀人数、优良人数、及格人数、全科及格人数、单科所有学生成绩总分)。高中学校凡有参加区县高中教研联合体组织的统一考试、统一网络阅卷的,必须同时向局中教科报送当次考试各任课教师任教班级学科成绩。

每学年春季开学初,初、高中毕业年级要单独制定中考、高考备考行事历,明确每一周的工作内容、措施、目标、责任人,并将中考、高考行事历于开学第二周内向局中教科报备。

为顺利推进我县初、高中毕业班教学工作,让更多的学校可以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各校要及时向局中教科报送本校毕业班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凡被局采用的教学动态信息,在对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管理综合考评中予以加分。

2.建立教育教学过程管理督导机制

县教师进修学校作为全县的教学业务指导部门,要落实对学校教育教学检查和指导的工作机制,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研员深入学校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各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建立“视导档案”,将视导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反馈给学校,并适时跟踪研究,跟踪帮扶,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7年春季开始,各校组织的教研活动、集备活动,均要提供活动视频备查。校级领导参加教研或集备活动每周不少1次。

强化督查与通报工作。教育局成立督查组,由局领导,教育督导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中教科等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进修学校领导、中学教研员和责任督学组成。督查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校的教育管理、教学管理和课堂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视导。检查情况将适时通报全县并作为考评学校校长、书记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工作情况的依据

3.搭建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素质提高的平台

由县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工会联合组织,至少每两年举办一次中学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由局教育装备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充分运用教育资源平台,落实省、市每学年度举办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

2017年起恢复开展县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竞赛活动,并适时开拓举办县级信息学、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及电脑机器人比赛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省、市学科竞赛发现苗子。

4.规范考试的组织管理

为保证每次考试成绩信息的真实性,考试质量分析的有效性,更好地了解我县初、高中各年级教育教学现状,各校要重视对每次考试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严格执行保密措施,杜绝各种舞弊行为。

(三)结果运用

教育局将充分运用会考、中考、高考以及每学期半期考、期末考的统一网络阅卷成绩,对照《永泰县2017年初中教育教学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考评方案》、《永泰县2017年高中教育教学过程管理与质量目标要求》,对学校和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处于低位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校长、书记、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责任追究。对履职表现差且教学质量处于低位的教师个人实行问责

1.为充分发挥每次考试的诊断功能,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凡每学期半期考、期末考、质检考市县有组织统一网络阅卷的年级(含会考、中考)以及高中学校区县高中教研联合体联考,我局将对相关年级各学科的成绩及任课教师进行通报。表彰当次考试成绩综合考评达县平均值的学校,并将其作为一线考察干部的主要内容和干部提拔选用的重要依据。通报综合考评成绩居全县倒数后三位的学校,被通报学校必须在一周内向局中教科报送整改方案,局将跟踪督查。若每次考试评卷过程认定存在大面积雷同卷等舞弊行为,将问责校长、书记、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干部。

2.学校若连续两次以上(含两次)因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处于低位受到通报批评,将启动问责制,对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效能告诫直至采取组织措施,调整工作岗位。

3.各校要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教师工作量、考勤以及相关教学活动的管理。凡出现不完成规定工作量的教师,学校应对相关教师启动问责,并向局报告。初中学校连续两次以上(含两次)因教师履职不到位且教学成绩处于全县该学科所有任课教师的倒数3名的,各完中初中部(含青云中学)单科成绩位次与学校综合考评位次对比相差8个名次且第二次考试位次仍没提升的,高中学校连续两次以上(含两次)因教师履职不到位且教学成绩与入口位次对比降幅30%以上的,将问责该校该科同年级成绩末位的科任教师,将其列为待岗管理对象,待岗期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及乡镇工作补贴等,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并依聘用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置,待岗期满考评合格后重新安排工作或到其他学校交流轮岗,如仍不合格,可直至依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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