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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福州市名师培养工程系列文件的通知

作者: 阅读数: 3682 发布时间:2015-06-02

 

 

 

 

 

 

 

 

关于组织学习福州市名师培养工程系列文件的通知

 

各校(园):

43日,福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福州市高素质教育人才促进工程的意见》(榕政综〔201576号)。根据该《意见》,福州市教育局近期配套出台了《福州市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福州市市级名优骨干教师考核认定办法(试行)》、《福州市名优骨干教师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市级名优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前一阶段,我局已将上述五份文件通过教育局公文办公系统予以转发,各校(园)亦可在人事科公共邮箱(电子邮箱ytjygw@163.com,密码:24872078)下载。

此次系列文件关系到广大教师切身利益,根据全市名师培养工程工作会议和福州市教育局要求,各校(园)应确保以上5份文件在2015610日前都落实到每位教师阅知,要求每位教师在阅知以上文件后“签字”(不得代签),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个不漏,并做好教师签字底册的备案工作。同时,督促省、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市名师工作室成员等相关人员(名单前段时间已下发)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服从聘期管理,切实完成好聘期内需要完成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名优骨干教师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有效提升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各校(园)贯彻落实情况(纸质材料,含全体教师签字底册复印件,盖学校公章)应于2015613日前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24872078

 

 

 

 

                                             永泰县教育局

2015年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