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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骑乘电动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樟教德〔2023〕12号

作者: 阅读数: 1162 发布时间:2023-02-17

永泰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骑乘电动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特殊教育学校,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各培训机构:
2023年1月28日16时许,我省三明市三元区发生一起二轮摩托车越过道路中央分界线与对面正常行驶的公交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涉及未成年人驾驶二轮摩托车超员载人,暴露出部分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道路交通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预防和遏制涉及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助力全县电动车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发挥“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牵引社会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骑乘电动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全年
二、活动主题
安全骑乘  家校同行
三、活动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和家长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出行安全教育。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显示等途径,大力营造电动车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氛围;利用教职工大会、每周例会、主题班队会、学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和载体,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重点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教育学生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车,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
(二)开展家校共育活动。各学校要发放致家长一封信,提示家长骑安全车,行安全路,为孩子树立遵守交规好榜样,言传身教引导孩子“知危险、会避险”,形成家、校共同防范学生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合力。
(三)开展“共筑安全回家路”家长大讲堂活动。以家长学校为载体,春、秋季学期各举办一次面向家长的安全骑乘宣讲,通过交警(民警)讲、校(园)长讲、教师讲、家长讲,强化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引发安全骑乘共鸣。
(四)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各学校要于近期内邀请综治(法治)副校长或交警部门同志开展交通安全讲座(或国旗下讲话),提高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1.加强步行安全教育
(1)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不推搡不扎堆,不闯红灯,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好习惯。
(2)教育学生上、放学走人行道、过斑马线,文明有序依次行走。
(3)路途交通情况复杂的建议由家长陪护,确保出行安全。
2.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1)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改装车、报废车、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机动、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人货混载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
(2)乘坐公交营运车辆时,要做到依次候车、有序上下,坐好座位、拉牢扶手,少攀谈、不喧哗,不吃餐食饮料,不玩锐利器具,防止车辆急刹造成伤害。
(3)乘车必须系上安全带。下车过马路,必须做到站点停留,车辆驶离恢复视线后,确认安全快速通过。
3.加强骑车安全教育
(1)不满12周岁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严禁满16周岁学生骑行超标、违规加装、未经登记电动自行车,及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情况;严禁学生无证驾驶各类机动车。
(2)教育适龄学生文明骑车,严禁并排骑车、违法载人载物、闯红灯、逆行、打闹以及骑行中接打手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危险骑车行为。
(3)配合公安部门对校外违规骑行的学生,按照校纪校规给予教育处理。
(五)开展违规骑乘电动车整治行动。公安、交警部门将组织力量适时对骑电动车接送学生(家长)未按规定佩戴头盔、未到法定年龄骑自行车或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通报教育局,教育局将针对公安、交警部门通报的涉及学校(幼儿园)运用通报、督办、约谈、提示函等措施,督促相关学校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同时,教育局将结合各学校开展安全骑乘电动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充实、完善年终综治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体系。
五、活动要求
(一)确保全面覆盖。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生命安全教育、家校合力共育、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专题部署推进,覆盖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和全体师生、家长,迅速掀起活动热潮。
(二)确保活动实效。各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针对学生年龄特点,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形式载体,发挥教师榜样作用,推动活动落地见效。要做好宣传推广,培育和树立典型,扩大活动影响力。各学校分别于3月底和9月底将活动开展情况以图文结合的简报形式发送至邮箱:1072983635@qq.com。
(三)确保安全有序。各学校要树牢安全意识,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加强对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和人员聚集时的疏导管理,强化安全防范,落实安全举措,确保安全有序。
 
附件:1.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文明交通宣传标语
 
 
 
 
 
 
                      永泰县教育局  
                     2023年2月16日
 
 
 
 
 
永泰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印发
附件1:
 
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电动车作为短途出行交通工具,方便、节能,深受大家青睐。但由于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致使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损失。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一个好的头盔相当于保命符,头盔的使用可以大大降低死亡率,使车祸对人的伤害减少到最小。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为此,向全县学生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1.家长骑电动车接送孩子时,要做到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驾驶电动车不得超载,不得有逆向行驶、闯红灯、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随意横穿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骑电动车出行时,家长和学生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
2.购买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头盔。
3.家长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电动车驾乘人员出行过程中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篮,给孩子做好榜样。
4.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佩戴好安全头盘等于给自己加了一层保护罩,对于乘骑电动车的人来说头盔在关键时刻能保命,希望家长朋友不要轻视安全头盔的作用,在日常行车过程中记得佩戴好安全头盔!
骑行安全从头开始,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永泰县教育局
2023年2月
 
 
 
 
 

回   执
《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已收悉,我认真阅读了信的内容,了解了骑乘电动车的相关要求,一定承担起榜样、监管作用,确保孩子的安全。
 
学校名称: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2023年  月  日

  附件2:                  
 
文明交通宣传标语
 
1.文明出行,从我开“驶”。
2.红绿灯下见文明,黄白线间现公德。 
3.礼让一小步,文明一大步。
4.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缓堵保畅你我参与。
5.骑行安全,从“头”做起。
6.文明出行,全“盔”有你。
7.“一盔一带”守护生命,戴好系牢切莫大意。
8.一盔一带,幸福关爱。
         9.戴好头盔保生命,驾好电驴路上行。
10.交通文明两相连,大众安全一线牵。
11.安全在我心,文明伴我行。
12.非法改装,车辆遭殃!
13.打击违法改装车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14.你争我抢,事故不断;你敬我让,道路畅通。
15.贪一时之快,危险跟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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