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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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2 发布时间:2016-09-03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劳动;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健康的心理品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学习习惯良好,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体素质。
(1)说明:“成绩优良”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均应在80分以上,其他科成绩都在75分以上,且学科总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体育必须合格,体育课成绩在75分以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总分在350分以上。
(2)经审核不合条件者予以淘汰,(被淘汰后班级或年段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二)优秀学生干部
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干部一年以上(含一年),原则上应具备三好学生条件,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勇于锻炼自己,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起骨干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师生的好评。
(三)先进班集体
1.班级组织机构健全,干部素质良好。职责分明,团结协作;能以身作则,带领全班同学共同维护集体荣誉,在学雷锋创三好活动中起模范和核心作用。
2.有班级共同的奋斗目标,班级活动丰富活泼;有正确的班级舆论和朝气蓬勃的积极向上的班风,有良好的班级环境;班级规章制度健全;全体同学遵规守纪,无违纪现象发生。(无事故、无犯罪率、无受行政处分。)
3.班级学习气氛浓厚,总体成绩良好,无考试舞弊现象。全班同学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两操、一活动,参加校运会成绩良好,班级学年体育合格率 95%以上。
二、评选办法:
1.市三好学生各年段分别按下达的指标评选推荐,市优干各年段推荐上报(附材料),学校择优产生。
2.市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应在校级评选的基础上进行,年段推荐上报,(附材料),学校择优产生。
三、评选名额
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四、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坚持民主评议,全面衡量原则,根据班级总数及各年段具体量化标准的成绩,不得由班主任或年段包办代替。
2.推荐参加校级的集体和个人必须填写登记表一份,年段汇总后报德育处审批,市级的除填写校登记表之外,还要填写市级登记表一式二份,校德育处汇总,报市教育局审批。
3.德、智、体成绩均以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考核依据。文中所要求的成绩标准均含本数字(如80以上,含 80分)。
4.产生市优干的途径,可由年段、少先队、团委根据学生表现,写出书面推荐材料,报德育处统一审批、评定。
五、表彰奖励:
1.每学年评一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并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2.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由学校统一授予光荣称号,并记入学籍档案和通讯册。
永泰一中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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