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一、加强安全防卫,消除隐患
1.学生一律凭校卡由校门进出校园,严禁攀越围墙或铁丝网。在上课,自习课及门禁时间进出校门须经老师签字同意并进行登记。
2.学生不得把校卡借给别人,不得与社会青年结“肝胆帮”,不经批准不得把校外人员带入校内,更不得留宿。
3.学生不得在校内寻衅滋事,不得起哄、打架、斗殴、不得抽烟、酗酒,不得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得拉帮结派,敲诈勒索或偷盗别人财物。
4.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如弹簧刀、长七厘米以上的小刀等)铁器及其他可用来打架斗殴的器物入校。
5.学生必须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6.学生不得攀高附险,不得坐在教学楼的栏杆窗户上,不得动手动脚开过分的玩笑。
7.学生不得进入电子游戏机厅、录相厅、酒吧、网吧、音乐茶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
8. 寄宿生不得擅自离校,请假外出必须按时回校,严禁晚归及夜不归宿。
二、防火防盗,保障安全
1.全体师生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棒、电炒锅等高功率电器,禁止在校内私自垒炉灶,同时加强热水器的使用管理。
2.爱护电器设备,爱护照明电路,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经常检查和维护线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不在屋内烧废纸,不在建筑物周围堆放和燃烧杂物,不在宿舍内点蜡烛、点蚊香,不将易燃易爆物带入校内,不在学校放鞭炮,教职员工有抽烟者,不得乱丢烟头。
4.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做好审批手续,统一组织,加强防卫机制,没有绝对的安全保证,不得轻易在野外用火。
5.宿舍、教室、实验室、电脑室、图书室、仓库等必须 有防盗措施,做到门外能锁,门内能关,锁匙专人负责,人离门锁,电关灯灭。
6.学校必须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防患未然。
7.学生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必须妥善保存,不得放在集体宿舍。通学生不可进入寄宿生宿舍,寄宿生不可擅闯他人宿舍,男生不进女生宿舍,外人不准进入学生宿舍。
8.财务人员、实验员、保管员应严格照章办事,妥善保管公共财产,杜绝事故发生。
9.门卫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值勤,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在校门口、教学区、及学生宿舍区摆摊设点或流动售货。
10.夜间及节假日建立值班制度,加强巡逻,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汇报并妥善处理。雨季注意防洪。
三、注意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
1.未经批准,校外一切机动车辆不得进人校门。
2.学生不得骑自行车进出校门,上学,放学途中必须注意右行礼让,不争先恐后。
3.师生集体外出或节假日离校,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乘车、乘船安全,不坐无证车,超载车,车未停稳,不可争着上下车,骑自行车要听从交警指挥,不闯红灯,不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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